講道:林家宏牧師
題目:約翰福音五章39節
經文:聖經-3:與基督教信仰
牛頓說:「我們應該把上帝的話(聖經),視為至高無上的哲學,據我研究結果,聖經記載之言,信而有徵,實非世俗史籍所能比擬」。
德國文學家歌德說:「我一切深刻的思想乃是從聖經的信仰而來。我們道德生活和文學著作,都是從聖經得到的啟示。聖經乃是我一生最可靠的雄厚資本,真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寶庫。」
美國神學家保羅.雷赫曼(Paul Lehmann)說:「信仰上帝的意義在於使人類生活更有人性,並且致力維護生命中的人性。」
倘若基督教不能改變其跟隨者的生命,它就不能叫人信服。那些真正與耶穌相遇過的人,他們都有一種自內心發出的光芒,這份光芒比任何理性辯論都更能說明基督教的真理性。
一、聖經在基督教的地位
作為一個基督徒,他有責任去明白上帝的旨意是什麼?無論是日常生活或作抉擇都是一樣。他要透過聖經和基督教倫理教訓的傳統來明白。那麼聖經在基督教裡又是具有什麼地位呢?
①聖經是上帝向信徒說話的媒介
這是基督徒相當清楚的信念。對於基督徒而言,聖經是上帝藉以向人說話的媒介,在聖靈的印證下,聖經會成為一種活生生的話語和行動。聖經並非只是一本記載著種種教條或如何管理日常生活瑣碎事務的法則的書籍,它乃是上帝賜給人藉以協助人們建立個人信仰的經書。對基督徒而言,聖經是他們與上帝交通的媒介。對教會而言,聖經是提供共同生活的種種指南。所以,信徒則以跟隨基督來回應聖經,教會則以宣揚與教導來回應聖經。
②聖經是基督教的經典,是教會內生活所需要的指南
當耶穌離開世界後,門徒與教會為了教導其跟隨者,乃以文字來記載耶穌當年的事蹟與教誨,並留下親身的見證。後來又因為教會中異端的興起,教會為了正確的教導真理,乃審慎的選訂了現有的66經卷作為宗教上的正典,來作為教會生活與信仰教誨的準繩。雖然聖經不等於上帝本身,其權威性也不能超過上帝。但是聖經若得著聖靈的印證,它將成為上帝活生生的話語,使人在它裡面與上帝相遇。
③「唯靠聖經」的教義
長老教會是非常重視聖經與神學的教派,所以教會禮拜重視講壇,神學教育與思想則重視忠實於聖經原典的真諦。這種信念源自於十六世紀宗教改宗運動中「唯獨聖經」的精神:尊崇聖經的權威,視聖經為人們信仰與生活的準則與指導。主張聖經的這種權威性,沒有人有權利抵觸它,教會組織不能,牧師不能,甚至政權也不能。在教會中,真理端賴上帝的話而立。這種信念並非否定初代教會傳統的重要性,而是更積極地要求基督徒回溯聖經的本質與真義,來重建教會應有的傳統與本質。
二、聖經為上帝的權柄作見證
人可以依據各種不同淵源得來的知識來認識上帝,或從自然界有條不紊的秩序,或從歷史的經驗……認識上帝,然而一般人從平凡的生活經驗中所獲得對上帝的認識是相當模糊的,而不足以確切又肯定的認識上帝。然基督徒對於上帝的認識卻是奠基於聖經中獨特的見證之上。基督徒將聖經看成是闡釋那位被稱為「上帝」之神的一本真實的見證集。而聖經中記載著上帝如何施行其權能的事蹟本質,整個教會歷史徹底的表明,聖經乃是締造基督徒生活與基督徒對上帝的認識的根據。當基督徒聆聽聖經中的故事、教訓、祈禱、律例和應許,並將之融入生活中,他們就能在新的亮光中看到上帝與人自己的形像,也能看出世界應有的面貌,也能明白上帝所立意創造的萬有應有的樣式。基督徒在聖經信息的光照下,反覆地學習去瞭解上帝,心中原有上帝的形像就愈來愈清楚了。而在根本上,也使人自己的思想與生命有了改變,例如當基督徒稱呼上帝是「愛」,其中就象徵著個人生活的體驗、或個人決定學習愛的真諦。又如當人論及上帝的自由時,人們就會發覺上帝的自由是多麼不同,它與人類多愁善感的心靈枷鎖,或與人們心中為所欲為的自由是絕然不同的。所以聖經能使人的思想發生根本的轉移,而更清楚地看見上帝的權能與容貌。聖經中以色列人信仰的貢獻,就是他們將所認識上帝的形像和權能與古代中東地區的鄰國彼此分享,使人們對上帝的權能有更完整的瞭解。所以不論是古代引導以色列人出埃及的上帝、或新約中道成肉身的耶穌、或五旬節降臨的聖靈。這些描述整合了聖經所要見證上帝應有的容貌,讓我們得以認識祂。
三、聖經孕育出基督教信仰的教義
在8/27禮拜中我們曾提到「聖經說了什麼?」而概要性的說明聖經中一些基本的主題,那是一種系統式的解經,例如「上帝是誰」或「教會是什麼」。這份工作既重要又困難,通常是經由專門的學者或神學家,經過他們相當審慎的思考研究後,才提出他們從聖經中所領悟的信息,而這些教義的結晶卻能幫助信徒們建構正確的信仰信念。
然而,聖經的字句並非已具有系統化的教條或教義。它仍是經由許多作者,分別以不同的文體(寓言、比喻、故事、傳說等等)來表明上帝的真理。所以當人們最初接觸到聖經的時候,常常摸不著頭緒,不能馬上領悟經文全部的見解。這原因乃是因為讀者尚缺乏對聖經整體性的認知,所以不易看懂經文在整體中所具有地位。
但是平常我們應該以何種態度來解釋聖經呢?解釋聖經通常有下列四種方法或原則:
①按照字面意義來解釋聖經。
②以經文段落來解釋聖經。
③釋義式的解釋聖經(注重經文的時代背景,作者特別的語法,或思考方式)。
④接納聖靈作為解釋聖經的引導者。
當然,這幾個原則並非獨立或分離的,它們也不具有個別單獨的權威性,我們應注意其相輔相成的關係。上帝賜給我們的經典不是一本封閉的書,也不是一本刻板的教條律法,它是一本開放又具有人格生命的書。簡而言之,聖經在每個人的生命中不停地蘊孕出人們所需要的信仰教義,最後形成偉大的基督教信仰。願這本聖經成為你(妳)生命生活中最重要的一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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