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講道:林家宏牧師

題目:聖經與基督徒生活                         

經文:約翰福音16章33節a

       我們參加教會禮拜時作信仰告白說:「我們信,聖經是上帝所起示的,記載他的救贖,作為我們信仰與生活的準則」;講道之前也必有「讀聖經」;信徒做禮拜也都人手一本聖經。由此顯示:聖經與基督徒生活的關係是非常密切的,但是這關係是如何建立的?

一、聖經是倫理手冊嗎

有些基督徒認為聖經是一本手冊,他們經常從這本手冊查詢人生諸多問題的簡易答案。譬如說,有人問:基督徒可以喝酒嗎?有基督徒(甚至是牧師)回答說:「基督徒不可以喝酒,因為是拿細耳人(歸主的,『離俗人』)」(民6:2),要禁喝淡酒或烈酒,而基督徒正是把自己獻給主基督的人,是新約時代的「離俗人」,禁酒是理所當然。是這樣嗎?離俗人也不可剃頭刮鬍子(民6:5),那基督徒也不可理髮嗎?不可能吧。保羅告訴提摩太:「不要只喝水,也要喝點酒來幫助消化」(提前5:23)這要怎能解說呢?聖經中的生活教導可以直接拿來放在我們的生活實況中嗎?基督徒應當如何看聖經中的生活教導?是完全丟棄嗎?還是選擇性應用?或是另有其他方法?

其實,不只是前述例子引起問題,即使是十誡的教訓也有困擾?有些教派或基督徒以十誡中「不可殺人」(出20:13)的誡命為由,拒絕服兵役或反對任何形式的戰爭;然而就在十誡之後下一章,為了強調十誡中另一誡命「要孝敬父母」的重要性,記載了「凡毆打父母的,必須處死」(出21:15)和「凡咒罵父親的,必須處死」(出21:17)的條例。這是不是矛盾?為了確保「要孝敬父母」此一誡命,「不可殺人」這一誡命有例外?任何直接引用聖經(特別是舊約)中的生活規範來應用於今日生活的實況中,都有必要重新反省。

二、聖經中的倫理規範的時代性

        舊約聖經中的確有許多生活教導,很多人經常以「律法」來稱呼舊約的教訓不是沒有緣由的。問題是:舊約記載這些「誡命」、「律法」、「條例」的用意是什麼?基督徒讀聖經時對於這些「誡命」、「律法」、「條例」等應該持什麼態度?就以大多數人所熟悉的,所謂摩西頒佈的律法為例來說明。雅威(耶和華)通過摩西拯救以色列人脫離埃及人的奴役之後,雅威(耶和華)跟以色列人立約:雅威做以色列人的上帝,以色列人作雅威的子民。通過這種盟約,上帝頒佈誡命、律法和條例;以色列人遵行這些誡命、律法和條例,就是在表明他們銘記上帝拯救他們的作為,他們信守約,保持他們與上帝的關係。

        然而,這些誡命、律法、條例或許有永恆價值的內涵,其敘述或表達卻無疑地受到以色列民族的文化和社會習俗所限制、束縛。舉例說:上帝拯救以色列人出埃及,正是因為上帝不能忍受以色列人為人奴隸,受逼迫的處境;因此,我們可以斷言上帝絕不是一奴役人的上帝,他也絕不贊成任何民族或個人有權可以奴役其他民族或他人。然而,在摩西頒佈的條例中,仍有「對待奴隸的條例」(出21)。所以,舊約的倫理教導反映出當時以色列民族的文化,諸如父權社會、一夫多妻的婚姻、家庭制度,也就是說,由於這種民族、文化、社會的因素,舊約的倫理教導應當是被了解為有其時代性,其倫理規範的功能是暫時性的。

        其實,所有有效的倫理規範必都有情境的。倫理規範的制定或奠基於普世的真理或永恆的價值,一旦形成規範,必受歷史、社會的情境所限。倫理規範的應用若不注意情境脈絡的轉變差異,必然會有窒礙難行的現象,而規範也因此喪失其作為規範的功能和意義了。

三、聖經的主旨

聖經作者最主要的目的是「宣告消息」-好消息、福音。舊約各卷書重要的不是律法或先知的教導,而是這些教導的基石:上帝怎樣拯救以色列人,為以色列人行那些大事;新約各卷書的珍貴不是耶穌的訓言或保羅的勸勉,而是基督如何道成肉身,上帝如何以人的形體出現,怎樣為人受難且死在十字架上來完成救贖。聖經的主旨是宣告上帝的作為,人當怎麼行是根據上帝的作為而來。聖經的倫理規範是附屬於聖經中上帝的本性和作為。因此,要從聖經得著生活指針並非不能,但卻要從認識上帝的本性和作為來著手。

基督徒的生活是基督徒生命的表現,生命如何,生活就如何。上帝的作為正是要使人有豐盛的生命。聖經的作者認識上帝並體驗到上帝的作為,又把它(上帝的作為和他們的經歷、體驗)記錄下來,目的就是要我們也認識並體驗這樣的一位主上帝,使我們的生活因而充實、豐盛,生活有意義。因此,聖經中雖有許許多多有關生活的教導,我們卻不把聖經當作道德規範手冊,也不把聖經中的倫理規範拿來直接放在我們的生活中,要求人來遵守它。我們要去思考這些生活教導是出自什麼樣的背景,或說,是和上帝的那些作為相關?我們讀聖經是要明白聖經時代的人民跟上帝的關係,他們如何回應上帝。因此,重要的不再是那些具有時代性的規範,而是這些規範向我們表達什麼普世性的真理和永恆的價值。盼望通過這種認識,我們能夠在今日情境中更正確地回應上帝。

從舊約聖經中的誡命、律法、條例,我們認清上帝的旨意是聖潔、仁愛、公義、和平。我們或許不再像以色列人那樣處死咒罵父母或毆打父母的人,但仍知上帝要我們孝敬、尊崇父母。我們從舊約倫理教導學習人道精神、公義原則等等一切源於上帝本性和作為的價值和原則,然後期待我們知道如何在今日情境去回應這樣的一位上帝。舊約聖經的倫理教導或許仍有一些可以應用在我們今日社會生活中,但是這種應用絕不是因為它是聖經的倫理教導,而是我們從聖經所認識的上帝要我們如此來回應。

        我們的生活行為不是遵行聖經中的倫理規範,而是回應聖經中所啟示的上帝的本性和作為。我們讀舊約聖經就是要認識上帝,與他交往、保持關係。我們的生活行為就是要表明我們在此回應上帝。

四、基督徒生活在回應上帝的愛

        我們生活在一個複雜、多元的社會中,又因為我們個人的無知、有限、自以為是,以及社會結構的不當、不全、不義,我們的生活有諸多問題。有時失望,感覺到生命沒有意義,被上帝棄絕;有時憤怒、生氣,不能赦免;有時害怕、恐懼;有時生病、面對死亡;有時悲哀、傷心;有時期待平安……,這一切的一切我們都可以從聖經找到相關的經文來面對、克服。但是聖經絕不成為一本解答疑難雜症的手冊。因為這些相關經文的背後是一個故事,是一連串的事件,一個值得宣講傳揚的信息:上帝是人類生命的創造主、維護者;他是我們人類在天上的父親或母親,他愛我們;他親自成為人來到我們當中,就是耶穌基督,他體驗我們的苦難,承擔我們的罪孽,他犧牲生命來救贖我們;他的靈保守、帶領我們的人生,要我們走向永恆的生命,進入上帝的國度。聖經見證這麼一位上帝的本性和作為。我們如同聖經作者去體驗這一位上帝的本性和作為時,我們也會如同聖經作者以信仰回應上帝。認識上帝是一位倫理的上帝,所以我們對上帝的信仰要在生活中表達倫理,必要時我們會為生命訂下一些規範,並以遵守這些規範來表明我們對聖經所見證的上帝的信仰。

        所以,我們告白聖經是基督徒的生活準則。基督徒生活不能沒有聖經,因為它見證了我們信仰和生命的基石,即上帝的本性和作為。因此,我們讀經時的首要關心,應該不是一些有關道德生活的教導的字句,而是聖經故事所要敘述的主角-上帝的本性和作為。體認這上帝及其作為和我們的關係,並進而與上帝建立關係,然後從這關係來思考怎樣生活。

         當我們覺得生命沒有意義,敬拜上帝不算什麼時,詩人說:「我觀看你指頭所造的天,並你所陳設的月亮星宿,便說,人算什麼,你竟顧念他,世人算什麼,你竟眷顧他。」(詩8:3-4)讓我們想起上帝創造的作為及其旨意,他的恩寵關顧不再妄自菲薄。

        當我們憂愁、恐懼時,詩人說:「耶和華是我的亮光,是我的拯救,我還怕誰呢?耶和華是我性命的保障,我還懼誰呢?」(詩27:1)讓我們想起上帝拯救以色列人出埃及的事件得到鼓舞,激勵。

        當我們感到難以寬恕赦免時,耶穌的話說:「你們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必饒恕你們的過犯。」(可11:25)我們想起耶穌在十字架上的作為。我們寬恕不是因為寬恕的教導有甚麼普遍性,許多宗教、社會倫理都如此教導,而是因為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赦免了我們,耶穌基督的寬恕作為我們寬恕的動機和力氣。

        聖經中「不可殺人」的教導,其他宗教也有,不是嗎?為什麼我們要特別提及聖經的教導?為什麼不可殺人?有人是怕死後報應,有的是怕今世法律制裁,但聖經的教導卻是因為生命來自上帝,上帝創造,尊重生命的作為。

        我們期待平安?耶穌說:「我將這些事告訴你們,是要叫你們在我裡面有平安」(約16:33a)。我們的主耶穌要賜平安,這是聖經的教導,但它源自他的「事件」,即耶穌為我們死,差遣聖靈與我們同在的作為。

        總之,聖經與基督徒生活是關係密切,但是我們讀聖經主要不在學習倫理規範,而是洞察上帝的本性與作為,爾後在生活中回應出來。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chchurch188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